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转发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浙残联发〔2017〕21号)精神,现将2019年度(2019-2020学年)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和程序
详见《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评选管理办法》(附件1)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申请表(附件2);
2.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推荐表(附件3);
3.所申请、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、残疾人证和2019年度(2019-2020学年)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(均为复印件)。
三、推荐说明
1.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(大学)期间获得奖励情况,2020年新录取的本科生、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。
2.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,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,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。
四、申请时间
请于11月24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六417和电子版发送至zjugssz@163.com,邮件命名为“本、研+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