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支部:
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,为推进全团基层组织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、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和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,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决定在全院基层团支部中开展2022年基层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对象
成立6个月以上(2022年6月1日前成立)的团支部。流动团员团支部、临时团支部、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“对标定级”范围。
二、评定标准
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、四星、三星、后进团支部、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。请各团支部对照“对标定级”参考标准(2022年版,见附件1)认真开展自评工作,特别突出将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作为核心指标。
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,各项指标分别赋分。对应星级参考如下:
(一)五星级团支部(优秀,90分及以上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,组织力强,示范带动作用好。
(二)四星级团支部(良好,80—8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,组织力有较大提升。
(三)三星级团支部(一般,70—7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,组织力有所提升。
(四)后进团支部(较差,60—6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,组织力较弱,发挥作用较差。
(五)软弱涣散团支部(60分以下,或存在“一票否决”指标所列情况的)。
三、操作方式
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(附件1),采取“五评、双签字”(评班子建设、评团员管理、评组织生活、评制度落实、评作用发挥,团支部书记、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)的方式,确定自评结果(签字模板参照附件4),并填写附件3,发送至zjugssz@163.com,要求在12月12日24点前完成,并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录入(操作指南参照附件2)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 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,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。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,线上依托“智慧团建”同步记录,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。
2. 激励约束。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,2023 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(如地方各级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),被评定为。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。未部署开展“对标定级”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,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评奖评优(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部)。连续2年未开展“对标定级”或被评定为后进、软弱涣散团支部的,院级团委将向同级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。对指导推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不力、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,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蒲同学:18113936366(电话)
附件一: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参考标准(2022年版).pdf